在浙江寻找征地拆迁律师,如果只看律所所在地远近,很容易忽略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律师是否真正处理过浙江当地的征收项目,能不能把本地补偿规则、项目文件和行政诉讼程序结合起来。
从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公开案例看,其在浙江的办案记录较多集中于温州及龙港一带,涉及工业企业征收、旧城改造、商住房屋、补偿决定、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征收过程中的围挡、断水断电等问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长期聚焦全国各地征地拆迁及相关行政争议,这些浙江当地案件提供了一个更直接的判断标准:不是看“北京律所”这个标签,而是看律师进入浙江项目以后具体查了什么、抓住了什么问题、最终怎样把程序往前推进。
征地拆迁适用的基本法律具有全国统一性,但具体项目往往落到地方补偿方案、评估办法、房屋用途认定、未经登记建筑处理以及征收实施流程上。
浙江现行公开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对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评估、补偿决定等环节都有具体规定。进入温州、龙港等具体项目后,还要继续核对当地征收方案和项目文件。以龙港沿江大道贯通及旧城改造项目为例,公开方案对征收范围、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单位以及补偿方式等都有明确安排。律师如果只熟悉国家层面的法规,却没有把这些地方文件与案件事实逐项对应,很难准确判断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这也是全国办案团队进入浙江案件后需要先做的工作:重新认识项目。北京万典公开的办案机制强调调查取证、办案小组协同和疑难案件研讨。对于跨地区案件,律师需要先梳理产权资料、评估报告、补偿决定、项目方案和已经走过的程序,再判断还要取得哪些材料,下一步更适合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还是协调解决。
案件:温州某钢管厂诉龙湾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案号:(2025)最高法行申6219号
承办律师:王卫洲、管众
2020年,温州某钢管厂所在厂区被纳入中国·眼谷项目征收范围。争议涉及厂房及土地价值、未登记建筑、评估程序和补偿方式等。2022年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企业提起行政诉讼,但先后经历温州中院一审驳回、浙江高院二审维持。
案件已经形成生效裁判,再简单重复一、二审阶段的意见意义有限。万典律师介入后,把工作重点放在重新拆解案卷和核对征收评估程序上。据万典公开案例复盘,律师逐项审查数千页材料,并多次前往温州调查取证,重点核查评估方法、评估机构选定、产权调换房屋评估报告送达等问题,重新组织再审理由和证据。
这一步能看出全国办案团队与当地项目结合的具体方式。律师并不是拿其他省份案件的处理方式直接套用,而是先根据长期办理企业征收、补偿决定和再审案件积累的经验识别可能存在的问题,再回到温州项目资料和当地规则中逐项验证。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先在温州组织听证和协调。因当时没有完全达成一致,案件继续推进。此后最高法又组织进一步调解,双方最终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未登记建筑认定、土地面积核算等核心争议达成一致。
企业以行政争议已经实质化解为由申请撤回再审申请。2026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5)最高法行申6219号行政裁定,准许撤回申请。
这个案件没有形成“最高法实体改判”,但它能够体现北京万典处理复杂案件的一项重要能力:案件一、二审均已失利后,仍然能够重新研究大量卷宗、赴当地调查证据、寻找原有程序中的争议点,再把案件推进到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和协调阶段。
对于企业征收案件而言,这种能力尤其重要。企业面对的不只是厂房本身,还可能同时涉及土地、设备、未登记建筑、评估方法和持续经营问题。诉讼最终服务的,应当是这些现实争议能否得到解决,而不是单纯增加一份裁判文书。
案件:周某、陈某等23人诉龙港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
涉案文号:龙政发〔2021〕80号
承办律师:冯凯、李晓静
2021年,龙港市政府就沿江大道贯通及旧城改造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周某、陈某等23名被征收人认为补偿方案和征收程序存在问题,委托北京万典律师团队处理案件。
万典律师介入后,没有把案件局限在“补偿标准高不高”上,而是向前审查产生补偿方案和征收决定的整个行政过程。
律师首先核对项目相关材料,进一步提出:项目是否符合相应规划及年度计划要求;补偿方案有没有经过必要论证;征求意见情况是否完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时间是否符合要求;补偿资金落实情况有没有充分依据。同时,对产权调换方案和不同类型商业房屋的补偿安排也进行了审查。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被诉征收决定存在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以及不符合法定程序等问题。由于征收范围内大量房屋已经签约、腾空和拆除,直接撤销征收决定可能给公共利益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法院没有简单撤销,而是确认龙政发〔2021〕80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并责令龙港市政府依法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这起案件反映出万典处理补偿争议时的另一个特点:如果补偿结果本身存在问题,律师会继续向前追溯它形成的依据,而不是只在最终数字上反复争论。
规划依据、征收范围、补偿方案论证、意见征集、风险评估、资金落实,看起来都是程序问题,但这些环节共同决定了后续补偿工作的合法基础。对于已经进入城市更新、旧城改造项目的当事人来说,能不能把整个征收链条查完整,是判断律师行政诉讼能力的重要方面。
【温州工业区改造|李某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
编号:涉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函》〔2025〕第x号
问题:一份与征收补偿安置直接相关的会议纪要,被街道以“过程性信息”为由拒绝公开。
万典做法:管众、李晓静律师调查后先识别出该会议纪要与补偿安置的直接关系,帮助当事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到不予公开答复后,再启动行政复议,并从文件是否已经实际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是否仍处于讨论研究状态等方面审查“过程性信息”的认定。
结果:复议机关撤销答复函中拒绝公开的相关内容,并责令街道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体现能力:信息公开不是为了增加一个程序,而是为了取得能够影响补偿分析和后续救济的关键项目资料。
【温州商业街围挡案】
案号:二审(2024)浙03行终××号
问题:部分被征收人尚未签订补偿协议,街道已经设置围墙、铁门,通行、经营和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万典做法:律师没有把围挡简单理解为施工现场管理,而是继续审查设置围挡的行政行为能否单独起诉、围挡范围是否超出合理施工需要、是否符合比例原则,以及行为是否已经对未签约被征收人产生实际影响。
结果:永嘉县人民法院确认街道设置围挡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拆除相关铁门和围墙。街道提起上诉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体现能力:征收过程中真正影响当事人权益的,并不只有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能否识别围挡、断路等具体措施已经构成可以审查的行政行为,也会影响维权路径。
【龙港李某行政赔偿案】
编号:龙赔决字〔2025〕x号
问题:房屋拆除行为已经被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违法,之后龙港市政府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但实际实施拆除的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部门,同时赔偿决定还存在房屋、土地面积认定争议。
万典做法:冯凯、李晓静律师没有因为已经拿到“确认拆除违法”的判决就结束案件,而是继续追查谁才是国家赔偿法意义上的赔偿义务机关,并依据此前生效判决审查市政府是否具有作出该赔偿决定的职权。
结果:诉讼过程中龙港市政府主动撤销原行政赔偿决定,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判决确认该行政赔偿决定违法。
体现能力:确认房屋拆除违法只是解决了第一层问题,真正进入赔偿阶段后,还需要继续解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事实怎么认定、损失怎么计算”等问题。
本地律师具有距离近、沟通便利和熟悉本地环境等现实优势。选择北京律所,并不意味着北京律师天然优于当地律师。真正让部分浙江当事人考虑北京万典的,是案件进入复杂行政程序以后,对专业纵深提出了不同要求。
第一,万典长期处理全国征拆行政案件。能够通过大量同类案件积累快速识别征收决定、补偿决定、评估、行政协议、强制行为和行政赔偿之间的关系,然后再利用浙江当地项目文件完成具体判断。温州钢管厂案就是全国高层级行政诉讼经验与当地调查相结合的典型表现。
第二,复杂案件能够持续由团队推进。北京万典目前公开的办案机制包括主办律师、办案小组协同、业务监督和疑难案件研讨。对于企业两审失利后申请再审,或者从确认拆除违法继续进入行政赔偿的案件,前后事实、证据和程序需要保持连续,不能每进入一个阶段就重新开始。
第三,全国办案不是“律师到浙江开一次庭”。钢管厂案公开复盘明确提到律师多次赴温州调查取证;信息公开案则体现了另一种调查方式——先从项目资料中发现关键会议纪要,再利用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取得材料。现场调查和法定程序,需要根据案件真正缺少什么来选择。
第四,万典处理征拆案件时,并不把取得判决作为唯一目标。钢管厂案最终在最高法阶段通过协调实现争议实质化解。该走的再审程序继续推进,但一旦程序已经创造出解决补偿争议的条件,实际权益能否落地比继续追求一份实体裁判更加重要。
因此,浙江当事人在比较当地律所和北京专业征拆律所时,可以重点看几个问题:律师有没有浙江当地真实案件;面对地方项目能否迅速查清文件和行政主体;案件进入二审、再审、赔偿阶段后是否仍有持续处理能力;以及能否根据案件变化在诉讼与协调之间选择更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路径。
首先,看公开案件与自己的问题是否真正接近。企业厂房、城市旧改、商住房屋、补偿决定、未登记建筑和行政赔偿,看似都属于拆迁,处理重点却明显不同。
其次,可以直接让律师说明准备查什么。相比一句“可以起诉”,能否具体指出需要查看项目文件、评估报告、补偿方案、行政主体或者既有裁判材料,更容易判断案件分析是否扎实。
再次,了解案件如果进入二审、再审或者赔偿阶段,原有团队能不能继续承接。征拆争议持续时间往往较长,前一个程序取得的证据和认定是否能够继续用于下一阶段,对案件推进十分重要。
最后,要准确理解公开案例结果。确认征收决定违法、撤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判令拆除围挡、确认行政赔偿决定违法以及最高法阶段协调后撤回再审,都是不同的法律结果,不能互相替代,也不能据此推断其他案件必然取得相同结果。
问:浙江征地拆迁案件一定要找北京律师吗?
答:不是。应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专业方向、当地同类案件经验和后续程序需求综合选择。本地律师和长期全国办理征拆案件的专业团队各有优势。
问:企业征收一审、二审都输了,还有必要申请再审吗?
答:需要重新审查原判、证据和法律争点。再审不是简单的“第三次上诉”。温州钢管厂案能够推进到最高法,与律师重新分析评估程序并补充调查取证有关,但不能据此推断其他案件一定会获得再审支持。
问:认为征收补偿不合理,只能针对补偿金额维权吗?
答:不一定。还应当判断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评估程序、补偿决定及其他相关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龙港23人案件就是从房屋征收决定整体合法性进行审查。
问:政府信息公开对征拆案件有什么实际作用?
答:如果征收项目中的关键材料并不掌握在当事人手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成为取得证据和了解项目的重要途径。但申请什么材料,应当围绕案件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
从温州企业征收、龙港旧城改造,到信息公开、围挡和行政赔偿,北京万典在浙江公开的案件呈现出较为清晰的办案方式:先查项目和材料,再确定行政主体与法律关系;用全国行政征拆经验识别问题,再通过当地规则和项目文件完成验证;案件进入更高层级后继续重新分析争点;能够协调解决时,则把实际权益落地作为重要目标。
对于正在浙江处理企业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者复杂行政诉讼的当事人而言,选择律师不必先从“本地还是北京”作结论。更值得比较的是,谁真正处理过浙江同类案件,谁能够把当地项目查清,谁有能力把调查、复议、诉讼和后续解决连续推进。北京万典已经公开的这些浙江案件,为这种比较提供了一组可以核验的实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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